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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 @ 2008-07-10 16:41

威廉·布莱克

引入:上回我们讲完了约翰·弥尔顿,这回我们要介绍的这位诗人和弥尔顿有着一脉相承的继承关系。弥尔顿是赞美魔鬼的诗人,他说,不对,我们要赞美上帝。但是,就是这位一生赞美上帝的诗人,恰恰是《失乐园》插图最有名的作者之一。他就是一个卑微的印刷工,英语历史上最简洁而最优美的诗人:威廉·布莱克。如果要了解布莱克,我们并不需要读描写他卑微一生的传记,而是需要读他薄薄的《天真与经验之歌》。艾略特曾这样说:“《天真与经验之歌》以及罗塞蒂诗抄都是对人类情感颇有兴趣,并对这些情感有着渊博知识的人所创作的诗作。这些情感都以一种极其简化抽象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个形式是艺术对教育、文艺家对语言的持续变质而形成的永久抗争的一个例证。”这段文字说明了布莱克创作的特点,首先,他的诗简洁而隽永;其次,他善于通过幻象(Fancy)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布莱克的生平介绍:

威廉·布莱克1757年生于伦敦,他是一个内衣经销商的次子,布莱克的家庭不是当时英国国教的信徒。他的家庭所属的教派强调音乐、形象对信仰的重要性,这让家里充满了宗教艺术的氛围。而布莱克的早期教育,就是在信教的母亲的教导下,完成的。10岁那年,布莱克外出学艺,1772年,十五岁的威廉·布莱克已经成为了一位版画学徒,经过数年的勤学苦练,他成为当时手艺最优秀的版画家,布莱克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并不满足现状,不仅刻苦学习印刷和绘画艺术,而且博览群书,成为了诗画并重的艺术家。1784年,威廉最疼爱的弟弟罗伯特搬来与威廉同住,1784年,他写了一部讽刺小说《月亮上的一个岛》,插入了很多自己的诗歌。他突然发现,他的诗歌才能远比小说才能丰富得多。尽管他早期写过著作《诗的素描》,但他尚未意识到这一点,他把小说里的所有诗歌编成一册,就成为了《天真之歌》;随后,一件悲伤的事情降临到布莱克的身上,他最亲爱的兄弟罗伯特因病离世,此后,布莱克突然具有了某种特殊的能力,他总是感觉到他弟弟的灵魂在向他说话,并不断看到各种瑰丽的幻象。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一种悲痛过度而产生的幻视和幻听。但是,诗人却把自己精神上的痛楚,转化为瑰丽的诗篇,成为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用形象说话的先驱。这样一种能力最后不仅成就了他的写作,而且促进了他的画作。他创作了大量兼具想象瑰丽的版画,以这些画来作他的诗歌的插图。这些图画大多以宗教为题材,但是表现方式和着色完全和20世纪的表现主义和后映像派画家接近,以至于后来在伦敦博物馆看到这些画的艺术家都钦佩布莱克出色的技艺和在艺术上超凡的预见性。

此后的布莱克,经历了英国从一个孤岛转化成一个海洋帝国的蓬勃发展,布莱克虽然人微言轻,但作为一个却参与了当时传播信息的最主要渠道之一—书籍的制作。他目睹了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一系列变化,如牛顿力学的创立、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这些经历都在他的版画中呈现了出来,他曾经作画讽刺牛顿的力学,这是借用了《圣经·箴言》中“他立高天,我在那里。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表现出牛顿把自己比作上帝的野心。但同时,他又为女权运动的领导者,玛丽·沃尔克拉夫斯通的宣传册作画,以表现自己对男女平权的支持。最大的刺激应该是来自法国大革命,一方面,革命是新的阶层代替旧阶层的斗争;另一方面,这场革命却包含了驱除基督教思想在欧洲的精神统治,恢复古典罗马的世俗共和制度的希望和野心(参看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但是,这样的革命却带了血腥的屠杀,导致了无穷的战争,甚至破坏的了基督教欧洲的相对和平。布莱克对此充满了忧虑,他的情绪先后表达在《泰尔之歌》、《天堂与地狱的联姻》等诗文集中。其中最让人熟知的诗歌就是《经验之歌》。

《天真之歌》象征人类初生状态的无辜纯洁,《经验之歌》则描绘了脚踩大地的人们被世俗生活的侵蚀和对上帝、天堂的向往。两组诗的形象多有对立之处,如老虎和羔羊的对立,小男孩和小女孩形象地对仗,扫烟囱小人和行吟诗人的对立。这一系列对立的形象,向证人心得的两个状态:善与恶。善良就是耶稣基督如羔羊一样的善良,邪恶就是深黑的有力的世俗生活。布莱克的这本诗集就是通过形象来表现人性的冲突和挣扎。

》和《》的赏析

 

The Lamb

 

Little Lamb, who made thee?

Dost thou know who made thee?

Gave thee life, and bid thee feed,

By the stream and o'er the mead;

Gave thee clothing of delight,

Softest clothing, woolly, bright;

Gave thee such a tender voice,

Making all the vales rejoice?

Little Lamb, who made thee?

Dost thou know who made thee?

Little Lamb, I'll tell thee,

Little Lamb, I'll tell thee:

He is callèd by thy name,

For He calls Himself a Lamb.

He is meek, and He is mild;

He became a little child.

I a child, and thou a lamb,

We are callèd by His name.

Little Lamb, God bless thee!

Little Lamb, God bless thee!

 

小羊羔谁创造了你

你可知道谁创造了你

给你生命,哺育着你

在溪流旁,在青草地;

给你穿上好看的衣裳,

最软的衣裳毛茸茸多漂亮;

给你这样温柔的声音,

让所有的山谷都开心;

小羔羊谁创造了你

你可知道谁创造了你;

 

小羔羊我要告诉你,

小羔羊我要告诉你;

他的名字跟你的一样,

他也称他自己是羔羊;

他又温顺又和蔼,

他变成了一个小小孩,

我是个小孩你是羔羊

咱俩的名字跟他一样。

小羔羊上帝保佑你。

小羔羊上帝保佑你。

 

 

The Tiger

Tiger! Tiger! burning bright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Could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In what distant deeps or skies

Burnt the fire of thine eyes?

On what wings dare he aspire?

What the hand dare seize the fire?

 

And what shoulder, and what art,

Could twist the sinews of thy heart?

And when thy heart began to beat,

What dread hand? and what dread feet?

 

What the hammer? what the chain?

In what furnace was thy brain?

What the anvil? what dread grasp

Dare its deadly terrors clasp?

 

When the stars threw down their spears,

And water'd heaven with their tears,

Did he smile his work to see?

Did he who made the Lamb make thee?

 

Tiger! Tiger! burning bright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Dare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老虎

 

 

老虎!老虎!黑夜的森林中

燃烧着的煌煌的火光,

是怎样的神手或天眼

造出了你这样的威武堂堂?

 

你炯炯的两眼中的火

燃烧在多远的天空或深渊?

他乘着怎样的翅膀搏击?

用怎样的手夺来火焰?

 

又是怎样的膂力,怎样的技巧,

把你的心脏的筋肉捏成?

当你的心脏开始搏动时,

使用怎样猛的手腕和脚胫?

 

是怎样的槌?怎样的链子?

在怎样的熔炉中炼成你的脑筋?

是怎样的铁砧?怎样的铁臂

敢于捉着这可怖的凶神?

 

群星投下了他们的投枪。

用它们的眼泪润湿了穹苍,

他是否微笑着欣赏他的作品?

他创造了你,也创造了羔羊?

 

老虎!老虎!黑夜的森林中

燃烧着的煌煌的火光,

是怎样的神手或天眼

造出了你这样的威武堂堂?

 

(郭沫若译)

《羊》和《虎》是《天真和经验之歌》中很著名的相对应篇目。我们首先要揣摩诗人两首诗所蕴含的不同语气。《羊》在第二、三行用了一个设问句,诗人马上就做出了回答;但是虎却不是这样,诗人通篇都是疑问,却没有作答。这就体现了诗人的疑惑,为什么上帝创造了善良的羔羊,却同时创造了凶横的老虎,这是否很矛盾?

《羊》的开篇用轻柔纤细的韵脚,对温顺的小羊提出了询问?你是怎么被造出来的?作者刻意凸显小羊纯洁的毛色、食草的天性和与世无争的性格。由此,诗人开始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造出这样温顺的羊羔的上帝,是怎样的存在呢?他引用了《圣经·新约》中耶稣的象征,小羊羔就像纯洁无辜的耶稣一样,用钉死在十字架的方式,代替人类承担了所有的罪责,也让纯洁无辜的人得到重生。“羊”这个意象中,凝结了诗人对人类善良无辜未来的相信和希望,表达了诗人虔诚的宗教感。

如果说《羊》体现了某种对人类天性善良纯真的希望,那么《虎》就贯穿了诗人对上帝与尘世之恶的关系所进行的思考。通篇的问句体现了诗人的一种惊奇,为什么这样一种凶猛的野兽会具有某种超凡的魅力,我们注意布莱克的用词,在第二节,他用了“deeps and skies”,郭沫若翻译成“天空和深渊”,这样的说法,他根本没有办法表达出那样一种强大的震慑力来自何方。Skies暗喻基督教的“七重天”,上天之火就是从七重天最上面一层的净火天流下来的。可是deeps恰恰暗指地狱的深渊,那里同样有烈火燃烧。诗人并不能判断到底是何方神圣,造就了这样一头神奇的猛兽。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接下来两句,老虎被想象成一种如天使一样的存在(他似乎有翅膀),并且能够蹈火而行。第三节进而刻画老虎的精神力量,sinew既有肌肉,又有活力的意思,这一节强调老虎既有身体的强健,也有精神的力量。而精神的强健又带动了肉体的强大,因为作者说,一旦老虎的心开始跳得时候,他令人忘而生畏的力量也就呈现了出来。第四节分两部分,前两句半刻画了老虎的强硬的大脑,正是大脑像身体一样被铸造出来,才让他有着同身体一样强大的意志。因此,诗人在第三局提问,这样一股力量,普天之下谁能挡得住呢?

于是,下一节一开始,连天上的群星都无奈了,群星在中世纪的基督教神谱和古希腊神话都象征仙女或者天使。天使为尘世间造出如此强大地反对者,无奈得流下了眼泪。诗人忍不住问?造出羔羊的上帝,为什么会造出这般野兽呢?

诗人对于“老虎”这样一个形象有着复杂的感情,他惊诧于他的力量,对他的破坏力感到恐惧。相对于通过削弱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来拯救世人的羔羊般的上帝,老虎改造世界的力量,更快捷、更强悍。老虎是力量和功利的象征,他是弥尔顿的撒旦在布莱克诗中的浓缩。布莱克在清楚现实功利能够改造世界的同时,却感到对力量的经验必然会败坏人的道德和纯洁,让人桀骜不驯。整个《天真与经验之歌》就在思考这样一种紧张,我们不妨再对照一下上次讲过的弥尔顿,弥尔顿对恶改造世界的力量最终导向善,而布莱克则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因为,他辞世不久,工业革命的机器声已经响起来了,传统以基督教为终极价值的社会信仰已经坍塌,科学这头猛虎将代替耶稣这头羔羊主宰欧洲的精神生活。

 

思考题:

 

请你们谈谈,弥尔顿和布莱克的诗歌中都有代表恶的形象,例如,撒旦和老虎,你觉得弥尔顿和布莱克对这种有力量的恶的看法是否相同?请适当分析相似和不相似的原因。你觉得邪恶必然是有力量的,并能促进社会发展的么,还是持否定态度,请结合某部学过的文学作品谈谈你的观点。

 



 
羌族 @ 2008-07-10 07:51

威尼斯商人》赏析

摩洛哥亲王  不要因为我的肤色而憎厌我;我是骄阳的近邻,我这一身黝黑的制服,便是它的威焰的赐予。给我在终年不见阳光、冰山雪柱的极北找一个最白皙姣好的人来,让我们刺血察验对您的爱情,看看究竟是他的血红还是我的血红。我告诉你,小姐,我这副容貌曾经吓破了勇士的肝胆;凭着我的爱情起誓,我们国土里最有声誉的少女也曾为它害过相思。我不愿变更我的肤色,除非为了取得您的欢心,我的温柔的女王! 

鲍西娅  讲到选择这一件事,我倒并不单单凭信一双善于挑剔的少女的眼睛;而且我的命运由抽签决定,自己也没有任意取舍的权力;可是我的父亲倘不曾用他的远见把我束缚住了,使我只能委身于按照他所规定的方法赢得我的男子,那么您,声名卓著的王子,您的容貌在我的心目之中,并不比我所已经看到的那些求婚者有什么逊色。 

摩洛哥亲王  单是您这一番美意,已经使我万分感激了;所以请您带我去瞧瞧那几个匣子,试一试我的命运吧。凭着这一柄曾经手刃波斯王并且使一个三次战败苏里曼苏丹的波斯王子授首的宝剑起誓,我要瞪眼吓退世间最狰狞的猛汉,跟全世界最勇武的壮士比赛胆量,从母熊的胸前夺下哺乳的小熊;当一头饿狮咆哮攫食的时候,我要向它揶揄侮弄,为了要博得你的垂青,小姐。可是唉!即使像赫剌克勒斯那样的盖世英雄,要是跟他的奴仆赌起骰子来,也许他的运气还不如一个下贱之人——而赫剌克勒斯终于在他的奴仆的手里送了命④。我现在听从着盲目的命运的指挥,也许结果终于失望,眼看着一个不如我的人把我的意中人挟走,而自己在悲哀中死去。 

鲍西娅  您必须信任命运,或者死了心放弃选择的尝试,或者当您开始选择以前,先立下一个誓言,要是选得不对,终身不再向任何女子求婚;所以还是请您考虑考虑吧。  《威尼斯商人》第二幕,第一场

引入:

我们开始的地点在维尔蒙特,一个远离威尼斯的欧洲内陆城市。一位向奥塞罗一样神武粗犷的黑人王子,也向另一位富家小姐求婚。这位小姐却没有轻易被这位黑人王子的勇敢经历和自怜自伤所感动。她将选择推给了“命运”。请注意,这里的命运绝非上天的运气,而是鲍西亚父亲远见的结果。苔丝底蒙娜选择了违抗父亲的命运,追求所谓的真正勇气、德性和自由。但是,鲍西娅却刻意处在已经入土的父亲的影响之下,而且把这归之于命运。她让父亲留给他的三个匣子来决定她的终生幸福。可是,鲍西娅着实是个聪明人,她确实将她最爱的巴萨尼奥如愿以偿的“搞到了手”。

鲍西娅究竟是既服从了如命运一般的父亲的遗命,又最终觅得如意郎君的呢?这就是《威尼斯商人》之中最著名的“抽签”选段。最后,当黄金匣子和白银匣子分别被南方王子和北方王子挑走的时候,巴萨尼奥幸运的选中了铅匣,获得了大笔遗产和绝世美人的双丰收。

鲍西娅并不完全满意父亲的安排,但她却选择了孝顺的原则,在形式上尊重了父亲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恰恰小心翼翼的避免了很多看似美好,但实际有着极大损害的后果。像奥塞罗一样的摩尔黑人王子,由于对象征卓越的黄金匣子的偏好,而被淘汰,这是一个充满激情,向往荣誉和收获的男人。他选择高贵热烈的金色丝毫不奇怪,但是这与他深黑的肤色实在有着太大的反差。鲍西娅并非看不到他的高贵品质,但是她更看重的一个真正般配的丈夫,而不是一个表面上让她高山仰止的男人。于是,摩尔黑王子焦躁而可笑的离场了。可见,在一位高贵和智慧有着均衡发展的女性面前,苔丝底蒙娜的悲剧不再会发生了。悲剧反而成为了喜剧。

鲍西娅如法炮制,抽到银匣子的北方阿拉贡亲王,由于过于冷静理性也被淘汰了。剩下的是选中了铅匣字的巴萨尼奥,他虽然满嘴跑火车,但是心地善良,能歌善舞,热善好施而且慷慨大度,对安东尼充满朋友之情,却试图理性地调节和夏洛克的矛盾。于是,为了让巴萨尼奥安心,解除安东尼奥为他两肋插刀而获得的灭顶之灾。她化身为一个男人,开始了营救安东尼奥的行动。

营救:

安东尼奥和夏洛克的矛盾,正和苔丝底蒙娜蒙娜和奥塞罗的矛盾有着类似的地方。安东尼奥热爱朋友,相性为挚友献出生命乃是基督徒的最高美德,他看重人与人之间的精神联系胜过一切肉体关系。这种现代社会中赞誉甚多的道德来自于《圣经》的《新约》。在《新约》之中,耶稣宣扬普天下人们皆兄弟的结论,甚至为了世上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为一个基督徒,安东尼奥视效法耶稣为最大的愿望,所以,他甚至是甘愿割肉丧命,以表达他对巴萨尼奥的兄弟之情。可是,夏洛克却是奉行《旧约》的人,他是一个父权至上的男人,为了女儿私奔暴跳如雷,他是个严守戒律的人,他不和异教徒吃饭、喝酒,认真经营产业,把每一个人看作自己奉公守法的正当报答。他的拜金主义并非仅仅是贪婪,而是一种对自身价值的经营。可是,一旦他的女儿被基督徒拐走之后,他做父亲的尊严扫地,而且怀了失去女儿的痛苦,他必然按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手段去报复。可是,正是他对律法的严厉遵循妨碍了他的报复行动。鲍西娅给他出了一个难题,他可以割安东尼奥的肉,却不能带走肉以外的东西,也就是血。

“割肉”的故事并非简单的法律故事,而是包含了一个神学隐喻。大家如果有点基督教的常识都会知道,基督教有一个领圣餐仪式,圣餐里无酵饼和葡萄酒就象征着耶稣的血和肉。如果夏洛克想要安东尼奥的肉身,则必须完成他效法基督的行为,领受他的血。在《圣经》中,《新约》否定并提升了《旧约》,也就是说,耶稣教徒对宽容、友爱精神的信仰,最终压倒了夏洛克所信奉的严格律法。那么,如果鲍西娅不出现,也许将会出现安东尼奥的死激起人们的愤怒,引起巴萨尼奥一生愧疚的悲剧结局。但是,鲍西娅并不想丈夫成为愧疚和兄弟之爱的牺牲品。她以法官的身份割断了血与肉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夏洛克想从肉体上战胜安东尼奥的企图,也破坏了后者想从精神和道义上战胜夏洛克的想法,最终让善良的丈夫能平和地从威尼斯的混乱中脱身。

悲剧往往是主人公找不到出路的结果,而喜剧的结果却让主人公走上了一条荒诞的道路。鲍西娅荒诞的判决让夏洛克和安东尼奥各不得其所,而消弭了一场双方都失败,却都以为胜利的残酷斗争。安东尼奥能存活在时间,但他失去了殉道者的光荣,和他的好友永恒的纪念;夏洛克失去了女儿,没法报丑,但他没有犯上杀人的大罪,而惹上基督教世界的众怒。唯一的赢家是化装成男人的鲍西娅,她和巴萨尼奥是唯一均衡在绝对的现世主义和绝对的精神信仰之间的人。戏剧在贝尔蒙特结束,这个地方,不再有价值观的冲突,不再有诉讼和痛苦,只有男女由于天性吸引而一起欢快的舞蹈。按照布鲁姆的说法,这是一个爱欲的乌托邦。

但是,乌托邦毕竟是不存在的东西。有些人必然以追逐具体物的占有来确立自己的价值,有的人则用放弃物来交换灵魂的永恒。两者的冲突是很难调和的,除非鲍西娅这样的智慧女神重生。相对于奥塞罗和苔丝蒂蒙娜的悲剧冲突,莎士比亚用戏谑的目光看待了安东尼奥和夏洛克的冲突。这一场“钱”与“神”、“尘世”与“道德”的冲突绝无宁日,直到世界的终点,而恰恰是这样的冲突,造成人类社会永远繁盛的动力。



 
羌族 @ 2008-07-10 07:50

奥塞罗》赏析

引入:

公爵  说吧,奥瑟罗。 

奥瑟罗  她的父亲很看重我,常常请我到他家里,每次谈话的时候,总是问起我过去的历史,要我讲述我一年又一年所经历的各次战争、围城和意外的遭遇;我就把我的一生事实,从我的童年时代起,直到他叫我讲述的时候为止,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我说起最可怕的灾祸,海上陆上惊人的奇遇,间不容发的脱险,在傲慢的敌人手中被俘为奴,和遇赎脱身的经过,以及旅途中的种种见闻;那些广大的岩窟、荒凉的沙漠、突兀的崖嶂、巍峨的峰岭;接着我又讲到彼此相食的野蛮部落,和肩下生头的化外异民;这些都是我的谈话的题目。苔丝狄蒙娜对于这种故事,总是出神倾听;有时为了家庭中的事务,她不能不离座而起,可是她总是尽力把事情赶紧办好,再回来孜孜不倦地把我所讲的每一个字都听了进去。我注意到她这种情形,有一天在一个适当的时间,从她的嘴里逗出了她的真诚的心愿:她希望我能够把我的一生经历,对她作一次详细的复述,因为她平日所听到的,只是一鳞半爪、残缺不全的片段。我答应了她的要求;当我讲到我在少年时代所遭逢的不幸的打击的时候,她往往忍不住掉下泪来。我的故事讲完以后,她用无数的叹息酬劳我;她发誓说,那是非常奇异而悲惨的;她希望她没有听到这段故事,可是又希望上天为她造下这样一个男子。她向我道谢,对我说,要是我有一个朋友爱上了她,我只要教他怎样讲述我的故事,就可以得到她的爱情。我听了这一个暗示,才向她吐露我的求婚的诚意。她为了我所经历的种种患难而爱我,我为了她对我所抱的同情而爱她:这就是我的唯一的妖术。她来了;让她为我证明吧。                          ——《奥赛罗》第一场·第一幕

 

我们就从这里开始吧,在这段话里,奥赛罗自述了他和苔丝底蒙娜相知、相恋的经过。奥赛罗是个黑人,但他不是麦克尔·乔丹,他是一个年过中年的黑色雇佣兵老将军。苔丝底蒙娜是个贵族家妙龄少女,豆蔻年华,美貌动人。他们为什么会彼此相恋,表面上的原因是差异。这段感情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好奇和崇拜,苔丝底蒙娜听到老将军奇迹般的奋斗经历,与她天生的高贵完全不相似,她仿佛就站在山顶,轻易地得到一切,富家女的尊荣,如云的求婚者,高贵而宠爱自己的父亲;而奥赛罗却是通过不断的跋涉,不断的战胜屈辱和危险而成就了这样的地位。对一个长在深闺的贵族小姐来说,这如何不是一个奇迹。她对奥赛罗和他身后未知世界的好奇,驱迫她进一步想了解这个中年黑人将军的心灵世界。让我们仔细阅读这段文字,奥赛罗是怎样回应苔丝底蒙娜的呢?“我注意到她这情形”,如果大家读过《奥赛罗》,我们可以看到奥赛罗说自己不善言辞?可是,打动苔丝底蒙娜的,恰恰是这般话。注意,当奥赛罗向苔丝底蒙娜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或者,当他回忆这段讲述的时候,他所夸大的是自己的苦难而非历险。一个强大的将军向一个青春少女袒露自己软弱的内心,这时候,神奇的奥赛罗成为了令人感动同情的奥赛罗。苔丝底蒙娜眼中奥赛罗的形象,呈现出由低到高,然后又由高到低的戏剧性转换。这时,奥赛罗对她来说,是崇拜和怜悯交织的对象,原来的陌生消失了,因为一个威严而阅历丰富的将军,也有人善感脆弱的一面。她认为她已经足够了解了一个侠骨柔肠的英雄。但是,事实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分析奥塞罗和苔丝底蒙娜在戏剧中的作用

再看奥赛罗呢?我们不妨引用阿兰·布鲁姆的分析,他认为,任何恋爱关系中都有主动者和被动者。在《奥赛罗》中,奥塞罗是表面上的被仰慕者,苔丝底蒙娜因为受他人生经历的打动而爱上了他。但实际是如此么?奥塞罗的话道破了其中的根由:“她为我所经历的患难而爱我,我为她的同情而爱她。”同情意味着苔丝底蒙娜在奥塞罗心目中真正的地位,看起来在恋爱中有着高地位的奥塞罗,恰恰需要苔丝底蒙娜带有同情的爱,而且,如果注意奥塞罗的“我注意到这种情形”这一点,他是瞅准了机会来追求这种同情之爱的。我们真不能听信奥塞罗的一面之词,恰恰在他不经意的流露中,我看到了这个刚强的男人的迟疑、怯懦和自卑。

这样一种自卑是如何产生的呢?阿兰·布鲁姆认为,莎士比亚将这个故事放在威尼斯是独具匠心的。因为,文艺复兴时期,只有威尼斯是共和国的理想模范。威尼斯是一个依靠地中海贸易和海军强盛的国家,这个国家实行贵族共和制,相对于西欧的天主教国家,它表现出对人种和文化的相对宽容。而奥塞罗作为一个皈依基督教的外帮黑人,看起来赢得了包括执政公爵在内的威尼斯贵族的尊重。但是,布鲁姆也指出,这种表面上的尊敬和认同,其基础是非常薄弱的。奥塞罗只是一个雇佣军将军,他是城邦买来出力的工人。他的勇敢只是军人的职业道德,而他却试图让这种勇敢成为整个共和国都承认的高尚道德。而且,在他来看,这是理所当然的:首先,他是个基督徒,基督教奉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原则;其次,他的勇敢帮助威尼斯人打赢土耳其人的战争。这样捍卫基督教的勇士,应该在基督教世界得到完全的承认。于是,他的意识里,赢得苔丝底蒙娜的芳心,恰恰是对这种德行的证明。

但是,奥塞罗忽视了这一点,这一切不过来自于威尼斯面临的侵略,布鲁姆指出,按照文中伊阿古和公爵等人的说法,奥塞罗不过是一个临时决定的主帅,他最大的功勋不过是一场风暴造成的运气。而他突然之间成为了威尼斯的英雄,不过是因为为了鼓舞士气,威尼斯需要一个英雄。这就意味着,一旦战争状态结束,他就无法再维持自己的荣誉,证明自己的高尚。因此,恰恰是他最需要苔丝底蒙娜无条件的同情和爱,他需要一个有着高贵节操,代表威尼斯的道德和尊贵的美丽姑娘来承认和鼓励他。从这一点来说,他比苔丝底蒙娜对爱更为贪婪,而他高贵的外表却不承认这一点,因为一旦承认这一点,就意味着他的德性和名誉要依靠一段爱情来维持。他逐步感到,苔丝底蒙娜的回应,对于他是如此的重要,这一点逐步让他焦灼不安。

结论

正是因为如此,狡猾的伊阿古的挑拨才能奏效,正是因为奥塞罗认识到自己需要苔丝底蒙娜的爱,而这份爱的怜悯性质让他充满了不自信,总是有着好事将终的幻灭感。苔丝底蒙娜并非没有责任,她过高估计了奥塞罗的勇敢和坚强,而过低估计了他的自卑和软弱,过低估计了自己的高贵品质,没有看到这样一种崇高感情支撑的婚姻背后奥塞罗的自私,这种自私是对爱的自私,他把对苔丝底蒙娜的爱当成对他德性和荣誉的见证,尽管后者是他生命所在。但是,他从来没有把这样一种高贵转化为自身的内在品格。因此,他仍然把苔丝底蒙娜看作一个真正高贵的人,从而发自内心的爱戴她,他一方面将她的高贵视为力量的源泉,一种受赐之物,另一方面,他强大的野蛮人性格,又试图将这份恩赐牢牢占有,固化为具体的物。这样一种矛盾产生了奥塞罗的嫉妒,这种嫉妒,就是用暴力,确证苔丝底蒙娜的爱,这最终毁灭了两人。在这一悲剧产生的过程中,苔丝底蒙娜对奥塞罗的忠贞是一种高贵的盲信,而正是这种盲信加重了悲剧色彩。因为苔丝底蒙娜归根结底仍然是挚爱奥塞罗的,尽管她对这个高贵的摩尔人有怜悯的一面,这一面其实加重而非减弱了对夫君高贵品质的爱戴。但是,她看不到奥塞罗的狂怒正是他软弱的产物。

奥塞罗和苔丝底蒙娜的悲剧的是人性的悲剧,奥塞罗试图成为他所热爱的基督教共和国的英雄,从而成功地融入这个文明社会中,他的爱情是对他荣誉和德行的肯定,也是他作为一个异邦人和基督教社会的唯一联系。可是,他对荣誉的过分执著和背后隐藏的巨大自卑激发了他对苔丝底蒙娜的嫉妒,使他并不能真正恰当地爱一个人。苔丝底蒙娜出于对精神恋爱的幻想,展开了一段跨越阶层、种族和年龄的情感,但是她对爱情精神性的捍卫和追求,遭到了无情的重击。我们必须看到,人性的悲剧后面是制度的悲剧。亲人的反对并没有阻挠这段婚姻,但是奥塞罗性格中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强大自卑最终导致了她那如此脆弱的高贵也被吞噬了。苔丝底蒙娜追逐精神上的真正高贵,以至于她能脱离贵族家庭,爱上奥塞罗。奥塞罗却只是一个追求外在高贵的人,他归根结底只是通过占有对方的爱来掩盖自己的虚弱。

结论:我们是不是从中发现某些普遍的东西呢?苔丝底蒙娜和奥塞罗的结合试图超越具体的世俗习惯,昭示精神之爱的力量。可是,这一切却被苔丝底蒙娜的盲信和奥塞罗的自卑和虚荣所葬送,两人的悲剧恰恰是习惯和制度的教育所造成了,贵族教育造成了苔丝底蒙娜对“高尚品质”错误而盲目的向往,卑劣的出身造成了奥塞罗天生的自卑。而我们的现代社会主义的理想就是对高贵和卑贱差别的消弭,人人在肉身(物质)平等的基础上都自由地发展自己高贵的心灵。但是,同学们想一想,当外在的权利赋予你们的时候,你们能不能不受到虚荣和盲目的蛊惑,过一种真正自由高贵的生活,向往一种超越世俗的爱情,你是不是已经在心灵上有了足够的准备。《奥塞罗》根本的启迪就在于此。

下一次,我们将碰到一个高贵的小姐,她同样碰到了一个黑人求婚者,她会怎样面对呢?请预习《威尼斯商人》。



 
羌族 @ 2008-07-10 07:48

导言:莎士比亚之谜

1. 身世之谜

莎士比亚是谁?这似乎是一个不该提出的问题,几乎所有人都要觉得奇怪,然而,这几乎是欧美莎士比亚研究界的头号公案。尽管,20世纪50年代以后罗兰·巴特和福柯分别写过《什么是作者?》和《作者之死》,强调了解作者几乎限制了我们对作品的理解,甚至让我们看不到作品之中更多丰富的意义。但是,这丝毫没有撼动人们寻找这署名为“莎士比亚”的30多部戏剧和百来首诗的作者的决心。因为,无论从社会史、文化史还是文学史来说,这些作品实在是太重要了,寻找作者的信息,对于了解作品的信息实在是至关重要。

莎士比亚的履历大概有人调查的很清楚。1564426日,威廉·莎士比亚在英格兰中部的斯特拉福德的圣三一教堂受洗,他的出生日期应该早于此日。他是家中老三,但由于两位姐姐早死于瘟疫,他成为长子。1570年,他进入文法学校,文法学校并不只教文法,它的教育大概包括中世纪的初等教育(拉丁文法、辩论、修辞、逻辑、讲演、初级算术等),莎士比亚从中获得了基本的拉丁文知识,这对他后来成为诗人和剧作家很有帮助。他在其中阅读了普鲁图斯和塞涅卡这些罗马诗人的剧作,从中受益匪浅。而新教的《圣经》和主日礼拜活动让莎士比亚得到了很好的英语训练,因为当时的《圣经》和《教义问答》都是英语写成的。1579年,他辍学回家帮父亲务农,并于1580年和某富家女Anne Hathaway结婚,当时Anne已经有了3个月身孕。1587年,莎士比亚可能随某伯爵剧团上伦敦演出,开始了他辉煌的创作生涯。问题来了?

这七年当中莎士比亚干了什么?于是传说不径而走,比较经典的一个传说是偷鹿传说

 

莎士比亚在结婚后过了一段时间‘不幸交了些不好的朋友,其中有些人经常偷鹿,拉他不止一次到斯特拉福德附近属于查尔科特的托马斯·卢西爵士的园子里偷盗。为此他被爵士追究法律责任,在他看来太严厉了些;为了报复这种虐待,他写了一首歌谣讽刺爵士。虽然这篇大概是他最初试写的诗作已经失传,据说它很尖刻,以致引起对他加倍的法律追究,使他不得不离开他在沃克郡的职业和家庭,到伦敦躲避一个时候。

 

结果,莎士比亚因祸得福,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剧作家,写出了40多部戏剧,作为一个文化不多的高中生,他超越了马洛等大学生成为了世界顶尖的大文豪(诸位大可以以他为榜样)。

但是,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现在无从考证,但是,这几年莎士比亚到底干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于是学者们多方考证,努力搜求,而且还不断争吵。起初,这不过是修订人物年谱的琐屑争论。但是二战以后,大学里兴起了一个学派,叫做“文化唯物主义”,这个文化唯物主义庸俗化了之后呢,就开始通过考察莎士比亚的祖宗八大代来确定他的阶级立场是左是右,他和地主老财之间有着怎样复杂的关系,小事成了大事。尽管偷鹿贼的传说似乎无关宏旨,但莎士比亚消失的七年确实成为了莎士比亚研究者的一块心病。

之后,莎士比亚逐步成为了伦敦戏剧界的后起之秀,但是人们在修订他的年谱的时候,仍然用了很多“可能”。因为和我们现在的想法不同,莎士比亚在当时不过是逗人乐的戏子,以至于一直到十九世纪,还有保守的教授认为,这样没文化的人怎么写得出如此优秀的剧本,大学圈子里也很奇怪,因为立场不同,教授们之间还形成了反-斯特拉福德派和挺-斯特拉福德派,两派吵得不可开交。可以说,这样的争论都因为剧本本身的伟大而黯淡了。因为,文艺复兴时期的那个小镇也许是生养莎士比亚的地方,但真正成就莎士比亚的,是(剧本中)伟大的罗马、威尼斯和英国宫廷。但是,我们也不能弃莎士比亚生平考证而不顾。搞清楚了莎士比亚的生平,尤其是他和同时代诗人的交往,他对同时代社会和政治的看法,也许我们能够更透彻地了解他的作品。

1615年,莎士比亚逝世,他的一生卑微而坎坷,但是他所创造的世界宏大而壮丽。这样震撼人心的剧作成为他生命的延续,以至于他卑微琐碎的一生,也成为后人道不尽的话题。

2. 剧作之谜:千人千面的莎士比亚解释

莎士比亚写过43个剧本和153首长诗,剧本大多用当时常用的无韵诗写成。可以说,他是标准的诗人兼剧作家。而且,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剧本都是上乘之作。应该说,这样的创作能力在世界一流作家中也是佼佼者。但是,围绕莎士比亚作品的解释一直有着复杂的争讼,这种争执的复杂性,也成就了莎士比亚作品中所特有的丰富特点。我就以《哈姆雷特》一个戏剧的解释史,来看看莎士比亚的解释历史。

《哈姆雷特》的故事并不复杂,主题其实就是复仇。这个剧本以哈姆雷特的复仇为主线,拉提俄斯和福丁布拉斯的复仇为暗藏线索,最后的高潮是三人的大仇得报,哈姆雷特杀死了叔父,拉提俄斯杀死了哈姆雷特,福丁布拉斯开进了丹麦首都,报了夺地杀父之仇。但是,这部戏在设计上有着非常多的疑点,让后人争论不断。

疑点一:哈姆雷特已经是30岁的人了,为什么他老妈与他叔父结婚,仍然被冠以淫荡之名。

疑点二:哈姆雷特的朋友霍拉修为什么到丹麦参加他父王葬礼一月之中,居然和士卒为伍,为什么没有见王子?

疑点三:幽灵第一幕出场之后,所有人都见到了,为什么哈姆雷特的母后反而见不到?

最重要的疑点:哈姆雷特为什么不直接报仇,如果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为什么他就是不报仇呢,还要选择方式方法?

哈姆雷特的迟疑不决,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梁实秋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中,提出了七种解释,很有意思

1.  歌德的说法:莎士比亚是一位公子哥儿,报仇的事情干不来。

2.  柯勒律支的说法:莎士比亚敏于思想而懦弱于行动。

3.  “虽然国王有杀兄之罪,但按照基督教义来说,不经审判而杀他仍然是大罪。从哈姆雷特内心中我们看出基督徒和自然人的斗争。(Ulrici

4.  “悲剧的复仇必须要有惩罚,惩罚必须要有公理,公理必须要令世界周知。所以,哈姆雷特的目标不是王冠,其首要义务亦不是杀死国王。他的事业乃是公正地惩罚杀父的凶手,虽然这些凶手在世人心中毫无嫌疑,他并且还要把自己处分之合理,令丹麦民众认为满意。”

5.  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

6.  A.C Bradley,著名的莎士比亚研究者,莎士比亚作为典型的抑郁症患者,对万事的悲观主义态度

7.  G.F Bradley,著名的哲学家,莎士比亚写了两稿《哈姆雷特》,第一稿想写成复仇血腥剧,第二稿却写成具有独特莎士比亚风格的独白戏剧,两稿合一,必然有很多顾此失彼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呈现出矛盾的地方。

梁实秋同意第七种看法,他认为后面一个Bradley结合版本和风格说得更为合理和圆转。但是,为什么梁没有进一步追问哈姆雷特为什么会改弦更辙,把一部复仇剧改成一部心理独白和“疯话”占主要地位的戏剧呢?另外,《哈姆雷特》一方面充满了情节细节上的不精致,另外一方面,刻画人物上的细节却是如此完美深刻。例如《哈姆雷特》从头到尾贯穿“复仇”、“贞节”、“君权”和“疯狂/清醒”这样一种主题的探讨,而且首尾一贯,这样伟大的描写所起到的效果恰恰超越了当时血腥戏剧的效果。如果,我们深入挖掘下去,仍然要回到宗教、抑郁、精神分析这样探讨时代、社会和内心关系的深度问题之中。哈姆雷特问题看来仍然会被继续研究下去。

3. 历史地位之谜

杜甫所谓“千秋万载名,寂寞身后事。”莎士比亚生前不过是个成功的梨园中人,身后却成为国族的瑰宝,甚至英国高中毕业如果了解莎翁三个剧本,就没法通过会考。这样的殊荣和影响却是几经沉浮的结果。

莎士比亚在身前受到伊丽莎白女王和詹姆士一世的宠爱,以剧团演员和作者的身份,成为宫廷内侍。但是,由于他高中生的学历,卑微的出身和剧团之间的竞争,他经常遭到同代人的抨击,1610年,约翰·戴维斯曾写诗抨击莎士比亚的敌人“另外有些人进行责骂,骂归他骂,你可不是贫嘴,你具有无上的机智,你播种了‘诚实’,可他们得到收获。”可见,当时的娱乐界也是人文相亲,嘴仗不断。而具有宗教背景的大学教授则更把剧本看作不入流的东西。但是也有人认识到莎士比亚的独特天赋,他这么说:

 

像莎士比亚的最好的诗行一样,

  后人将听到的从众的讲道者据此推理

  凡人仅凭‘自然’的微光照引

  有时就可以达到多高的成就。

 

这首诗反映了当时文人学士对莎士比亚的欣赏和偏见。他们承认莎士比亚具有高超的写作天赋,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学识上十分贫乏。他们似乎无视莎士比亚在历史剧和悲剧中高超的社会政治洞察力,这就导致了莎士比亚在英国一开始就并不受到重视。本·琼生,莎士比亚的同代人认为,莎士比亚在“天性上就是孩子”,故而能有天然质朴之诗才。而伏尔泰和他英国的支持者里默则批评莎士比亚的粗野、不典雅,不遵循法国戏剧的三一律,伏尔泰甚至说莎士比亚笔下的国王实在是太不高贵了。可以说,在启蒙运动早期,英法的重要批评家都很不待见莎士比亚。

18世纪开始,对莎士比亚的批评有所改观,约翰逊博士认为:“莎士比亚对自然的执著让他暴露在批评家的火力之下。他们以狭隘的原则进行判断,丹尼斯和里默认为他的传奇不够传奇,而伏尔泰认为他笔下的国王不够高贵。这些都是出于小心眼的吹毛求疵。”

19世纪,在歌德和雨果、斯汤达等国外批评家的重视下,莎士比亚地位得以突然的上升,他成为了浪漫派眼中的先驱,英国文学中最重要的人物。英国浪漫派批评运动的骑手柯勒律支大讲莎士比亚戏剧,而以宣扬基督教英雄著称的托马斯·卡莱尔也颂扬莎士比亚的英雄主义。

20世纪早期,以爱略特为代表的新批评彻底打乱了英国诗歌“英雄榜”的座次,但是莎士比亚作为文艺复兴“文化”和拉丁悲剧传统的继承者,地位岿然不动,而且有所上升。爱略特认为:“但丁和莎士比亚划分了现代世界,决无第三者插足之地”这时候的莎士比亚一改浪漫诗人眼中的天生的天才的形象,成为文化的象征。

二十世纪,“打倒经典,反对秩序”的口号盛行于西方文化思想界,由爱略特树立的莎士比亚的经典形象,成为了众人反抗的对象。二战以后的文化唯物主义和新历史主义,吸收了很多激进思想,怀疑作者莎士比亚本身的存在,或者干脆用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政治文献来推测莎士比亚本身的社会政治立场,然后否定莎士比亚的美学贡献。这样一种评价方式遭到了两种人的反击,我把这些伟大的反对声音称为两个布鲁姆。正是他们在价值多元,人心思变的时代,捍卫了莎士比亚的高贵。

我用两位的话,来结束本课:

 

莎士比亚最生动也最广泛地呈现了僭主的命运、善好统治者的品质、朋友之间的关系、公民的职责,如果不带偏见地去阅读,就会触动读者的灵魂;读者也会因为读了莎士比亚而更好地理解生活,莎士比亚也就变成了一个长期的向导和指南。——阿兰·布鲁姆《政治哲学与诗

 

我们需要一代代批评者——其质朴的批评提出的是莎士比亚式的问题……我们怎样生活?做一个统治者或者诗人,哪一个更好?我们可以杀一国之王么?为了爱的缘故我们可以不服从自己的父母吗?等等——阿兰·布鲁姆《政治哲学与诗》

 

莎士比亚的能量远远超过前苏格拉底时代圣贤们以来的任何一位作家。他将修辞学、心理学和宇宙哲学融会贯通,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

 

下一节课:我们要进入莎士比亚的作品世界,分析他的诗剧《奥赛罗



 
羌族 @ 2008-07-10 07:45

诸君:

这一讲我希望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英语诗歌的发展史,英语和中文一样,都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语言之一,前者使用范围最广,后者使用人口最多。英语诗的历史虽不能和我华夏那样源远流长,却也像一棵大树一样,滋生出不同的风格和流派。

英语诗的发展分为如下阶段:古代、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启蒙运动时期、浪漫派、现代派和现代派之后

如果仔细阅读大量的诗歌诗,英语诗的最早作品可能算是《贝奥武尔夫》,这是讲述一位日耳曼部落传奇英雄的故事,但是却是用古英语写下的,不仅难读,而且有很多不同的羊皮纸版本,只有学问高深的学者才能读懂全文。但是,借助翻译版,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古代英伦三岛人民尚武、智慧的特点。

中世纪的英语诗歌可以说开始于1066年的一次民族战争,中世纪肆虐欧洲的维金人(Vikings)的一支在法国西南的诺曼底定居下来,并且皈依了基督教,他们的首领亨利受到教皇封赏,获得了诺曼公爵的称号。诺曼公爵的实力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带领族人登陆英国,并占领了英伦三岛的大部,消灭了当地原有的部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国,这就是现代英国的前身。

诺曼公爵的入侵对英国语言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入侵者不会讲英文,而讲一种和现代法语有亲缘关系的法语方言。而他们的后人成为了英国的统治贵族,这些贵族老爷开始也不会讲古英语,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要是老用法语和拉丁语,是很难控制和管理只会说英语的广大老百姓的。因此,在民政管理和法律诉讼这两个部门中,英语得到了普及,而贵族们常用的法语和拉丁语词汇,也渗透到了英语之中,这就导致了中世纪英语的产生。

用这种语言写作的诗人并不多,而且大多出现在中世纪晚期,到了十二世纪,他